浙江台州:“一窗受理”圆69户业主安居梦
浙江台州:“一窗受理”圆69户业主安居梦
浙江台州:“一窗受理”圆69户业主安居梦
“朱调解员(tiáojiěyuán)(tiáojiěyuán),太感谢你了(le)!盼了这么多年的(de)房产证,今天终于到手了!”6月16日,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zhōngxīn)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这声由衷的感谢,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涉及69户业主、标的额高达1.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改造。当时,该村与甲公司签订《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约定(yuēdìng)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yòngyú)建设安置房,并(bìng)以建成后的(de)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甲公司有权对外销售。
然而,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bùmíng),双方就土地出让金(chūràngjīn)、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69户业主的安居梦迟迟(chíchí)未能实现。
这期间,业主们不断向甲公司(gōngsī)索要房屋及赔偿,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村委会又对协议效力存疑,三方矛盾尖锐,冲突不断,并诉至法院(fǎyuàn)。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确认(quèrèn)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有效,但因后续(hòuxù)费用分担与执行(zhíxíng)配合问题悬而未决,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给业主,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zhízé)。
“从(cóng)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来看,判决并不是纠纷(jiūfēn)解决的最有效途径,可否选择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jūnhéngdiǎn),从而获取‘最优解’……”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立案庭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sùqiú)后,提出了建议。
该建议得到认可后,何亚江陪同业主(yèzhǔ)一起来到了隔壁的治理中心“一窗受理”处。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浙里(zhèlǐ)调解”系统登记诉求后,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guīzé),将这起金额巨大、历时长久、涉及多方(duōfāng)的“硬骨头案”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
拥有多年司法系统工作经验的(de)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大家别急,关键是把村里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证就能办,房就能住!”他引导(yǐndǎo)69户业主将核心(héxīn)诉求聚焦于“解决村企之间(zhījiān)的房产纠纷”这一核心争议。
“土地出让金分摊、税费计算及(jí)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专业问题,单靠调解很难厘清。”于是,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牵头抓总”下,会同法院(fǎyuàn)协调信访、住建、税务、街道等多个部门召开了8轮(lún)联席会议。临海法院副院长(yuànzhǎng)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帮助梳理法律关系,筛除不合理诉求(sùqiú),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确保方案(fāngàn)合规可行。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一个各方都能(néng)接受(jiēshòu)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最终出炉: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guòhù),争议的土地出让金、税费(shuìfèi)等费用得到合理分担。截至今年5月底,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
这场十年积案的(de)成功化解,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一窗受理(shòulǐ)、分层过滤”解纷机制(jīzhì)的生动实践(shíjiàn)。何才宁介绍说,“一窗受理”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一站式”办理,“分层过滤”不是简单(jiǎndān)的任务分派,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让村社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
“相比传统诉讼路径(lùjìng)可能耗费数年,中心主导的(de)调解模式高效、经济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jīnglì),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临海市社会工作(shèhuìgōngzuò)部副部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滔滔对此深有感触。
自2021年6月临海率先探索“一窗受理、分层过滤(guòlǜ)”机制以来,按照“制度重塑、流程再造、组织重构”理念,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据统计,2022年至2024年,通过“一窗受理”窗口分流的(de)民商事案件(jiàn)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11%、52.82%、58.23%,呈逐年上升态势,三年共(gòng)减少法院(fǎyuàn)(fǎyuàn)民商事收案8298件。截至2025年5月底,台州法院总收案8.29万件,较(jiào)全省平均增幅低37.5个百分点。
2025年(nián)6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县级社会治安(shèhuìzhìān)综合治理中心“一窗受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推动实现矛盾纠纷“进(jìn)一扇门(yīshànmén),办所有事”。
“该机制是(shì)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yángé)依法规范(guīfàn)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行动。”台州(tāizhōu)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翟寅生表示,“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从源头化解矛盾,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的有力举措(jǔcuò)。”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b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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